申报2008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3-04浏览次数:2428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苏教科〔2008〕1 号及《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08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我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校科技人员申报在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课题。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重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加强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领域。
   2、项目申请条件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202.119.175.199/show.php?id=91)第六条规定(其中要求申请人无在研的计划项目以及其它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重大项目主要依托部省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省重点建设实验室)进行申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2008年6月-2011年6月),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008年6月-2010年6月);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重大项目第一申请人应是实验室固定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3、为了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从2008年起增设“江苏高校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面向省属高校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重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5、各单位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课题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与部属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6、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教育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含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资助二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请新的面上项目。
   7、重大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面上资助经费项目额度为3万元,面上自筹经费项目额度为2万元。
   8、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重大项目每个实验室限报1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可增报1项,面上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后再行上报,各单位项目申报限额数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请使用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系统2007教师版(更新中,请关注最新版本)、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前瞻性研究的主要方向领域请从江苏高校科技网下载:http://202.119.175.199/show.php?id=627。
   2、重大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项目申请汇总表》(请注明依托重点实验室名称以及《规划》中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领域)1份;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3、面上项目(资助经费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项目申请汇总表》(请注明是否同时申请自筹经费项目)1份;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4、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
   5、《项目申请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单位名称、学科门类、项目名称、申请人、申请资助经费、完成时间、备注,汇总表请各单位用Excel制表上报。
   6、材料上报时请出具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汇总表》(重大项目汇总表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字、加盖重点实验室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系统生成的电子文件及电子申请书请科研秘书汇总后于 3月27日交科技处计划科,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计划科裔洪根、刘开强联系,电话:6750(7192)。
  
                   
  
  附件:2008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限额数
  
  
   科学技术处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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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医学部所属各学院申报限额由医学部科研办公室另行通知各学院;
   2、医学部各学院送交申报材料时间:3月25日,联系电话:6588(4038)、(4048)。

(学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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