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07浏览次数:1087


    各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科市[2008]88号通知精神,2008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为了鼓励自主创新,激励苏州市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创优”,推进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2008年重点奖励在苏州市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合作、科技投融资、科技普及推广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或组织。

    下列情况不属于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范围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因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
    2、成果尚未实际应用的;
    3、在知识产权方面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
    4、同类项目已奖励或已奖励项目的系列产品、衍生产品,其原理、结构、性能等无新的突破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十分显著的。

    二、奖励类别
    设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苏州市技术发明奖、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四个奖项。

    三、申报程序、名额分配
    全校各学院(部)、直属单位由学校统一推荐申报。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实行限额推荐,苏州大学推荐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不超过2项,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不超过1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2008年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按下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2008年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根据不同奖项分别填报相应的申报书(推荐书),并按照申报书(推荐书)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可靠。
      (1)申报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填报“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申报书”(详见附件3)。
      (2)申报苏州市技术发明奖和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填报“苏州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详见附件4)。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其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且已在本市应用并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得到推广应用,并商品化、产业化,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取得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提供技术评价证明、用户及经济效益证明。 
      (3)申报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填报“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申报书”(详见附件5)。

    2、申报书(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号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材料备齐后请按项目申报单(附件6)、申报书(推荐书)、附件目录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在封面右上角标注),电子文档一份。
    3、以上附件材料可以到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网址:http://www.szkj.gov.cn)或苏州大学科学技术处网站(http://scit.suda.edu.cn)下载

    五、申报材料的报送及受理时间:
    1、请各学院(部)、直属单位参照相应的奖励条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推荐意见(不需加盖学院(部)公章),并形成汇总表(加盖学院(部)公章),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成果与专利科,同时需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也可发邮件至:gyqiu@suda.edu.cn)。
    2、受理时间:2008年6月16日——6月19日。
    3、申报材料送交地点:科学技术处成果与专利科(东校区凌云楼1106室)
    联系电话: 67507193
    联系人: 仇国阳


    附件:
    1、《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
    2、《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3、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推荐书(专业技术人才类)
    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推荐书(企业家类)
    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推荐书(科技服务机构类)
    4、苏州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5、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推荐书
    6、2008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单
科学技术处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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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学院根据申报通知,按照各类奖励类别和申报材料要求做好通知组织工作。医学部科研办咨询电话 :65884038,联系人:徐小乐。

(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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