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14浏览次数:1320


  为继续深入贯彻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精神,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及实验教学人员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研究项目,推动实验教学及实验技术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1、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加快实验教学改革,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地位,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

  2、与课程建设相结合,把实验教学改革纳入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中,统筹考虑。正确处理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制定合理的课时分配比例,保持学科知识的系统性、整体性。

  3、与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形成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的有机统一。

  (二)创新性原则:实验教学改革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在实验教学观念、课程体系与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及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性研究。

  (三)多样性原则:实验教学改革不仅要有统一的共性要求,即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更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利用实验教学资源,开展多种模式的实验教学改革,尤其是加强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等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使更多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四)开放性原则:开放实验室,实施开放式实验教学要体现在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时间、实验方法、组织方式等方面。

(五)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项目研究与实践要着眼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的全过程,着力于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特色教育,着重于实验教学中已有成果的集成与应用,在已有改革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继承创新,研究解决带有共性和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实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使广大学生直接从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益。

(六)优先资助有创新特色,与医学部教学特色紧密相关,学生受益面广并对学生培养有实质效果,有希望取得突破性实质成果,对我校实验教学改革提供借鉴和示范作用的项目。

  二、立项内容和具体目标

  (一)立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建立独立的、科学的、与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实验教学体系;

  2、实验教学考核的改革与实践;

  3、实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完善及创新;

  4、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5、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素质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6、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现代化的研究与实践;如何促进资源共享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

  7、实验室开放的研究与探索。

  (二)具体目标: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加强基础、重视应用、开拓思维、培养能力、注重创新、提高素质”为指导思想,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学实验素质和创新能力。

  2、重组实验教学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3、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重点,按多层次、系列化、模块化、开放式组织实验教学,形成科学、规范的实验教学管理机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应是实验教师、实验教学技术人员、实验教学管理人员;

  2、申请项目时应在本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形成一定的改革氛围,有团队协作的改革队伍,同时应有新的创意和突破,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3、同一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与课题的其他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项以上的实验教改课题;

  4、已在苏州大学立项的项目,不可申报本次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立项研究的课题,由项目负责人向医学部教学实验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格,由医学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发文立项。

  项目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打印一式2份(发邮件至zhouweifanga@suda.edu.cn)。

  项目申报书请至教学实验中心下载。

  联系人:周卫芳,联系电话:65880273。

  立项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5月30日

  专家评审时间:2008年6月1日——6月10日

  五、实施办法及经费管理

  1、医学部教学实验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并负责检查项目研究进度、经费管理、结项以及项目指导工作。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3、本次拟设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3000元;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5000。

  项目研究经费不可用于购置硬件设备,不得用于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经费支出由项目主持人报所医学部教学实验中心主任签字报销。

  4、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自项目公布之日起计算。

  5、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组至少应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课题有关的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论文1篇(须注明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助项目),并有诸如实验教材、大纲、考核方案、管理创新模式等实质性成果。论文及成果将作为结项时成果鉴定的重要依据。

  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是我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医学部首次在实验教学方面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革工程。各位老师要抓住机遇,积极申报,争取早出成果,出好成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医学部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upload/实验教改项目申请表.doc

(学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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