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与评优工作的通知(教字[2008]28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27浏览次数:706



              
各学院、各班级:
  全校2008届各专业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更好地了解本届毕业生的实践环节教学情况,及时总结2008届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经验,现将2008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与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
  (一)总结工作
  1、各学院(含医学院部所属学院、以下同)须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实习工作条例》(苏大教[2004]49号)的要求,结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对2008届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书面总结应包括学生实习概况、指导情况、实习中典型事例、实习单位支持合作情况以及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2、各学院需推荐两位学生或教师写两篇实习心得体会,内容包括实习简况、收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3、为了做好实习教学环节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将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及安排表等相关实习材料留存学院并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二)评优工作:
  1、评优条件:
  请参照苏大教[2004]50号文精神执行。
  2、推荐比例:
  (1)优秀实习生: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数60人以下的专业可推荐1名,60人(含60人)以上的专业可推荐2名,180人以上的专业可推荐3名。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在100人以内的学院可以推荐1名指导教师,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指导教师。
  (3)优秀实习小组:只限医学部各医学类专业实习,医学部每个学院或专业可推荐一个。(医学类:临床4个学院、儿科专业、护理专业、医学影像专业、法医学专业、药学院相关专业、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2个专业)。
  3、推荐材料:
  《苏州大学毕业实习实习生(指导教师、实习小组)评优推荐表》(务必填写学院推荐意见200字左右)、实习单位的推荐意见、实习成绩评定表。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三份材料一定要齐全,缺一者不予评定。
  4、时间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6月15日前送交医学部教学办公室81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毕业设计(论文)
  (一)总结工作
  1、各学院须根据《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苏大教[2006]23号文)的要求,结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对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每个环节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书面总结请于6月25日前交医学部教学办公室并发邮件至:sunyvn@suda.edu.cn。
  2、为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名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各个答辩小组名单、答辩日程安排表、200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及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报告等材料务必于5月31日前以电子版的方式发至sunyvn@suda.edu.cn。
  (二)评优工作:
  1、评优条件:
  参照《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精神执行。
  2、推荐比例:
  各院(部)按本届学生总人数的3%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按院(部)指导教师总数的2%推荐;同时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推选出省级优秀论文的候选名单1-2个。
  3、推荐材料: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上报材料:
  (a)《苏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推荐表》;
  (b)二次答辩记录表;
  (c)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浓缩稿(3500-4000字)打印件1份,电子文档(包括论文浓缩稿和全文)刻成光盘;
  (2)优秀指导教师上报材料:
  《苏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3)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上报材料及要求另行通知。
  4、时间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6月15日前送交医学部教学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5、评选办法及奖励:
  参照《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精神执行。
  希各院(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填写和上报各项总结及评优材料,注重对毕业实践环节中有关材料的完整保存;及时开展总结和评优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工作的质量。
  特此通知。

(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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