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校院级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温洪波发布时间:2026-04-17浏览次数:10

医学院各毕业班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苏大学〔2019〕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苏州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苏州医学院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苏州医学院2026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校院级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25%,院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40%,无不及格课程;

(三)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校级优秀毕业生需达到校级及以上级别,院级优秀毕业生需达到院级及以上级别;

(四)担任过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并任职一年以上,为学校、学院(部)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赴边远省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七)评选期间仍处在受处分期的,不得参加评选。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在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评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要求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二)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不能按期毕业者;

3.不能按期获得学位者。

五、风险提示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开展优秀毕业生评审,确保无破格推荐,无安全稳定风险。

六、评定程序

日期

工作内容

4月17日——4月28日

各班级初评、公示,并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名单,填写汇总名册,报送电子稿。

4月29日——5月5日

医学院整理汇总名单并公示。

5月6日——5月10日

各年级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盖章

5月13日前

学院报送材料到校学生处


附件1: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6届校院级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xls





苏州医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