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学院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必修课集体备课和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预通知

发布者:钟慧发布时间:2026-08-06浏览次数:14

医学院各临床医学院、附属太仓医院、公共卫生学院:

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同时促进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同质化建设,现决定于暑假期间组织2024级及以后临床医学专业必修课集体备课和选修课课程大纲修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修订临床医学专业(5年制和“5+3”一体化)课程大纲,统一教材和课程教学内容、统一教学方法、统一考核评价方案。

二、涉及课程和牵头单位

1.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综合实践课程、选修必选课程)

第一临床学院:传染病学、耳鼻喉科学、妇产科学、精神病学、口腔科学、临床技能Ⅰ、临床技能Ⅱ、临床技能Ⅲ、内科学、皮肤性病学、全科医学、外科学、眼科学、医学影像学、诊断学(一)、中医学概论、肿瘤学、临床技能Ⅳ、临床技能训练(二)、医患沟通

第二临床学院:核医学、神经病学、外科学总论

儿科临床学院:儿科学

附属太仓医院:传染病学与传染病管理、妇产科学、康复医学、老年医学、内科学(上)、内科学(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医学、社区医患沟通

2.选修课程

第一临床学院:病理学技术、介入放射学、康复医学、老年医学、临床麻醉学、临床肿瘤病理学、生殖医学、医学导论、医学影像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肿瘤学、重症医学

第二临床学院: 急诊医学、数智化病理的基础与临床、医院管理学

儿科临床医学院:儿童急救技能的人工智能应用、专利申请创新思维培养与实践

公共卫生学院:循证医学

课程具体信息和备课涉及单位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

1.必修课集体备课

1817日前,由课程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教研室提出相关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意见(以文档修订模式注意部分课程代码变更),整理汇总后提交医学院教育教学办。

2819日前,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将以上修订材料发至相关开课单位。

3819-24日,相关开课单位对修订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集体备课前准备工作;课程牵头单位做好集体备课的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并将具体安排以附件1格式报送医学院教育教学办。

4824-96日,各课程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开课单位进行集体备课,确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内容,并将修订后的版本整理汇总后报送医学院教育教学办。

598日前,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审核、汇总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发至相关开课单位统一执行。

2.选修课课程大纲修订

1824日前,由课程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教研室完成新开课课程大纲编写既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以文档修订模式,注意部分课程代码变更整理汇总后报送医学院教育教学办。

2826日前,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将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发至相关开课单位征求意见。

391日前,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至课程牵头单位,由课程牵头单位组织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最终修订。

496日前,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将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发至相关开课单位,统一执行。

四、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修订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2022版)要求附件5进行,课程目标须和认证标准中临床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相对应;修订时应遵照新版大纲编写要求(附件3)。

修订过程中须着重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强调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原则,应减少纯教师讲授的课堂教学,增加病例讨论、PBL等小组化、研讨式教学教学内容应突出重难点,同时由“掌握、熟悉、了解”改为“学生学习什么内容、具备什么能力、养成什么素质”,体现“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理念。

2.面向临床“5+3”的课程要求更加突出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能力的培养。

3.考核方式及评定方法在修订过程中须符合《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6文件要求。

4.本次修订后的大纲适用于2024级及以后的临床医学专业。

必修课集体备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要求等,将于825日左右另行公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潘燕燕、刘君陶,相关材料报送邮箱:jtliu@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集体备课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涉及课程(适用于2024级及以后).xlsx

2、苏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3、教学大纲编写要求-新旧对比.xlsx

4、临床医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2024年暑期修订,适用于2023级及以前).zip

5.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pdf

6.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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