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学院、中心、相关科研机构和附属医院:
为规范和加强“四方共建”专用基金管理,促进医学院“四方共建”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良性建设,保障项目实施成效,根据《苏州医学院“四方共建”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管理办法》,现对2023年立项的“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有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包括: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知识图谱建设项目、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具体结项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项目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成效、推广应用价值、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果,认真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7)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9月18日(周五)前提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电子版提交格式:一流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在线/虚拟仿真)/课程思政/教改研究(重点/一般/青年)/教学成果培育/知识图谱/重点教材-序号-结题验收报告/成果证明材料,序号为附件1中序号。每一类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
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项目材料提交邮箱:ljgao@suda.edu.cn,联系人:高利娟;教改研究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材料提交邮箱:jtliu@suda.edu.cn,联系人:刘君陶;知识图谱和重点教材项目材料提交邮箱:sjdong@suda.edu.cn,联系人:董少佳。纸质材料提交地点:炳麟图书馆816、810。
四、验收方式
医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课程思政、教改研究一般和青年项目、重点教材项目以函评方式进行;一流课程建设项目、教改研究重点项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知识图谱项目以会议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验收结果
“四方共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实施“滚动淘汰、优项增投”政策。中期考核、结题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立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均为优秀的,将作为“优项增投”项目持续资助。验收结果将在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将本次通知精神及时告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结题材料,加强管理和督促,确保各项目建设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潘燕燕,电话:0512-6588013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结项名单.rar
2、“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3、“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4、“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5、“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6、“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7、“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重点教材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