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选民的一封信

发布者:吴德建发布时间:2026-10-20浏览次数:10

致选民的一封信

全体选民:

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将于明年1月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地方和基层政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我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26年12月8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因此,在11月16日之前,各位选民要积极主动地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各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组织选民进行反复讨论、协商,并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在召集选民小组组长和选民小组推荐的选民代表等征求意见基础上,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每位选民要将素质高、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强、能够体现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人,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投票选举区人大代表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为了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自己参与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人大代表,每位选民都应当积极参加投票站或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的神圣一票。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每一位选民都能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顺利完成姑苏区“十五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打造“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人文经济实践高地”、“人间天堂福气姑苏”,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姑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苏州市姑苏区选举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苏州市姑苏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姑苏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经研究决定:2026年12月8日为我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日。我区的选民集中登记工作从10月17日起,11月16日截止。

为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属于我区(含苏州工业园区)户籍和工作生活在我区(含苏州工业园区)的我市户籍,年满十八周岁,即2008年12月8日前(含12月8日)出生的本地选民,应于选民集中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所在单位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

凡户口不在苏州市的外来人员,应当回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在我区的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地参加选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持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在选民集中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到我区的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各选区所选选民登记站的具体地点由我区选举委员会批准的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

外来人员参加我区选民登记的,不作为迁移户口和享受其他待遇的根据。

特此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选举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6致选民的一封信.pdf7姑苏区选举委员会公告(第1号).pdf8选民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