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雯发布时间:2025-12-25浏览次数:10

学院、办公室(中心)科研机构和附属医院: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培育战略科学家,根据学校《2026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6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自然科学领域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及专职研究人员,全职在校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师风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其他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1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术造诣高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已建有一定规模的科研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多项重大创新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列入培育工程:入围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有效候选人;入选江苏省“333 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且期满考核优秀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第一完成人(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

4.如担任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顶尖人才推荐对象。

(三)成果及在校工作年限认定

申请人年龄计算、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251231日。

三、评审纪律

(一)对于有违背师德师风情况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有申报弄虚作假、故意误导情形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能参加申报资格审核及评议、评审等有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请各单位党委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学术诚信情况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报告1份,加盖所在单位和党委公章。

(二)具体材料要求

1.《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见附件1)。

2.《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2)。

3.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3)。

4.学术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见附件4)。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51231日(周三)下班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办公室(炳麟图书馆832办公室),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或发送至邮箱:jyxu@suda.edu.cn

联系电话:0512-65884028

联系人:朱雯、戴建英、徐佳忆


附件1:《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附件材料要求.docx

附件4:学术诚信承诺书.pdf


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