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申报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1.申报类别与资助标准、申报对象、申报条件、项目管理
见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申报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附件1)。
2.申报与评审程序
(1)研究生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并将材料交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评议并排序,根据本单位名额将评审结果汇总后(附件4)与申报材料报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名额根据全日制研究生在校人数计算,各单位名额如下表:
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名称 | 名额 |
附属第一医院 | 9 |
附属第二医院 | 4 |
附属第三医院 | 3 |
附属第四医院 | 2 |
附属儿童医院 | 3 |
基础医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3 |
药学院 | 4 |
护理学院 | 1 |
神经科学研究所 | 1 |
生物医学研究院 | 1 |
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 | 1 |
癌症研究院 | 各单位可推荐申报1人,总名额为5个。 |
骨科研究所 | |
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 |
江苏省血液研究所 | |
实验动物中心 | |
心血管病研究所 | |
造血干细胞移植研究所 | |
转化医学研究院 | |
附属常熟医院 | |
附属传染病医院 | |
附属广济医院 | |
附属苏州九院 | |
附属太仓医院 | |
附属无锡九院 | |
附属张家港医院 | |
苏州口腔医院 | |
苏州理想眼科医院 | |
苏州瑞华骨科医院 |
(3)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组织专家对5个竞争性名额进行评审。
(4)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5)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6)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3.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交至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评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名额评审完毕后将材料汇总后于2月28日前发送至zhangyiwei@suda.edu.cn,提交材料如下:
(1)本单位所有申报者的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以“学号+姓名”命名,如“20224000001张三”);
(2)本单位所有申报者的项目申报论证活页电子版(附件3,以“项目名称”命名);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拟立项名单》(附件4)excel版和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由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一起报送,不接受研究生单独申报。
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申报限额与资助标准、申报条件、申报与评审程序
见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申报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附件1)。
2.材料报送
申报重大课题者须根据《2025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附件5)进行选题,重点和一般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课题申报者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6)于2月28日前发送至zhangyiwei@suda.edu.cn。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动员并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按名额择优推荐。未尽事宜,请与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艺玮,电话:0512-65884128。
附件1:研究生院通知《关于申报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docx
附件4.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拟立项名单.xlsx
附件5. 2025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doc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