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单杰发布时间:2026-10-15浏览次数:1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研究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苏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十五五”开局起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系统总结我院研究生会一年来的工作经验,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团结和引导全院研究生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地点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402号楼4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相关领导,苏州医学院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四、大会议程

(一)预备会议(13:30)

1.报告到会代表人数,宣读代表须知;

2.审议通过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5.审议通过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二)大会开幕式(14:00)

1.介绍出席大会的领导、来宾;

2.宣布大会正式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研究生会学生代表致开幕词;

4.领导、来宾致辞;

5.表彰2025-2026学年苏州医学院研究生会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

6.欢送领导、来宾离场。

(三)正式会议(14:30)

1.审议通过《苏州医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2.审议通过苏州医学院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宣读苏州医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与代表正式见面;

4.宣读苏州医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竞选演讲;

5.投票选举苏州医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委员会委员;

6.审议通过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苏州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8.审议通过《苏州医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9.宣读《苏州医学院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倡议书》;

10.领导讲话;

11.宣布大会选举结果。

(四)大会闭幕式(15:30)

1.研究生会学生代表致闭幕词;

2.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团歌。

五、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一)苏州医学院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少于全日制在学的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拟产生正式代表63名,通过大会资格审查组审查后生效。正式代表兼顾性别和年级,其中女性代表人数不低于25%。其中,医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以体现本次大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苏州医学院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候选人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名额分配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大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委员13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名),组成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其中,医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0%。

(三)苏州医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产生4名,大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组成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六、大会筹备委员会工作安排

资格审查组:陈志伟、颜俊峰、顾子健

提案工作组:曹骏颖(女)、蔡嘉祎(女)、李方萌(女)

选举工作组:鲁振全、覃子航、宋宵钰(女)

材料汇编组:杨紫茜(女)、李津(女)、徐宇菲(女)

大会会务组:丁雪(女)、王冰(女)、陈欣(女)

宣传秘书组:许俊涛、由欣宇(女)、张元亮

七、有关工作要求

1.组织宣传:请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代表认真学习《苏州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认真组织本单位代表广泛宣传过去一年我院研究生会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主要任务,鼓舞青年斗志,凝聚青春力量。

2.正式参会:所有代表于13:00前到达会场,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签到,并按照座位安排到指定区域就座。

3.会场秩序:所有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均需佩戴团徽进场。代表入场后,需自觉佩戴好代表证,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会议召开期间,代表不得随意走动,自觉维护良好的会场秩序。


联系人:何钢

联系电话:0512-65880113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方法.docx

附件2 第十七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docx

附件3 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苏州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

苏州医学院团委

苏州医学院研究生会